2011 左永安顧問 管理學院 EMBA 財管個案討論 流動性風險:又稱籌資風險,指企業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風險。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翻譯FRB)

流動性風險的概念定義迄今仍不一致

更不用談操作型定義了。

較廣的定義是會計公報上的。

流動性風險:又稱籌資風險,指企業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風險。



企業無法在市場上已接近公平價值知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亦可能導致流動性風險。

類似的定義如

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翻譯FRB):

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取得足夠資金,

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責任的風險(稱為「資金流動性風險」),

以及市場深度不足或失序,

處理或抵銷所持部位時

面臨市場顯著變動的風險(稱為「市場流動性風險」)。

資金流動性風險可以區分供給面與需求面來考慮。

而廣義的籌資風險,可以來自

1.本身沒有資金,


2.無法出售資產取得資金,


3.與借不到資金。



一般在金融市場上採較嚴格的市場流動性風險定義,

即指不能迅速的調整部位(包括買與賣)的風險。

在操作型定義上,

價差是最常討論與應用的(問題是流動性風險常導致公平價值不存在),

價格彈性倒數,存續期間,

水流速度公式的應用等等都可被應用,

而最近被認真考慮的是,

預期現金流入與預期現金流出的差距(VAR的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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