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已有不少成功的商業模式


文化創意產業以文化為核心價值,做出正確的市場區隔、找到自己的定位所在,

就是要做到讓買家明白

「有哪些富文化創意的東西,在別的地方都買不到,只有找你才買得到」。

不只是局限在本土市場,還要藉由商品把文化走出台灣,帶向國際市場,

產業發展才能不再受限,是值得創業者投入努力的目標。

施振榮曾說過:「要將文化變成創意,並且成為一產業才是成功」。

文化創意業者至今已有不少成功的商業模式,

1.幾米品牌總經理李雨珊是以「國際文化品牌」為其標的;

2.蔡志忠「莊子說」、「老子說」至今已有四十個國家出版,賣出四千多萬本;

3.琉園創意總監王俠軍,想開創的文化創意市場是「打開華人的玻璃世界」;

4.法藍瓷總裁陳立恆「From Chi-na, back to China」,

都是文化創意以國際為市場創業成功的典範。

文化創意產業業者

1.既要懂創意整合知識開發新商品,

2.又要了解商業機制自創品牌,

3.且必須時時掌握市場變化引領趨勢。

故在投資、耕耘期相對會拉長許多,很難立即反映在營業額或獲利上,

故唯有靠廠商務實的管理及堅持,才能讓文創價值從台灣發光發熱散播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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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uo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