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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企業併購交易是充滿人性互動的賽局 碩博士論文 黃日燦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黃日燦看併購/企業併購 5W1H執簡馭繁
【經濟日報╱黃日燦】
2012.05.17 03:41 am
 
企業併購牽涉的 人事時地物方方面面,層層疊疊


相當錯綜複雜,稍一疏忽就可能掛一漏萬,本末倒置,立意雖佳也恐失敗收場,不可不慎


要順利  推動   企業併購,須抓住   企業併購   交易脈動;
而要抓住企業併購交易的脈動
就必須瞭解企業併購的5W1H,才能執簡馭繁,駕輕就熟
所謂「5W1H」,就是英文Why,Who,What,Where,When及How的縮寫代稱
對企業併購有豐富經驗的沙場老將,通常都會領悟出自己獨到的心法訣竅
所謂「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
但是萬變不離其宗,歸根究柢,就是要確實瞭解企業併購的5W1H
Why 為何併購


第一個W是Why,就是企業為何併購的原因
企業併購是「你丟我撿,各取所需」的交易
成功的關鍵在「各取所需」
而要確定是否「各取所需」,就必須先瞭解雙方為何要併購
一般而言,企業併購的可能原因很多
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確實瞭解了併購目的,才能進而慎選適當對象


Who 各方人馬有誰

第二個W是Who,就是與併購有關的各方人馬。其中,當然以併購方與被併購方為最重要,

但這並不表示其他各方,如併購雙方的

1.大小股東

2.管理團隊

3.員工

4.債權人

5.銀行

6.供應商

7.客戶

等等就無足掛齒。由於相關各方的利益不同,看待併購的考量角度也就不同

當併購交易牽涉多方時,如果發生糾紛很可能引發連鎖效應,治絲益棻,
「剪不斷、理還亂」。
尤其是,一般併購合約只適用於簽約的當事人


其他各方則不會直接受到併購合約拘束
反而可能將受到其他合約或法律的規範,一旦有糾紛
也常見到多軌法律原則和程序彼此互相矛盾衝突,「順了哥情逆嫂意」的情形屢見不鮮

What 涵蓋事物有哪些

第三個W是What,就是企業併購涵蓋的事物。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併購標的
究竟是    要  買股權  或是   買資產  ?
若是買股權,是買老股或認新股
若是買資產,


1.是買一小部分、主要部分或全部
2.是買特定資產或概括承受?
3.是買有形資產如廠房及機器設備?或
4.是買無形資產如智財權、技術訣竅或營業商譽
併購標的種類及性質不同,相關合約的處理方式和重點也會有所差異
與併購標的同等重要的是併購對價,也就是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代價
究竟是現金、股份或實物、或它們的混合搭配?
是一次付清或分期支付或遞延給付?


有無扣款約定或調整機制?


若是換股,雙方換股比例如何訂定?


若有員工分紅配股或認股權如何處理?
都需要釐清敘明
除了併購標的和對價之外,依具體個案情況可能還有其他相關事物,
例如
等,
是否會因併購而更動變易?是否須先取得第三人同意?


即使法律上沒有問題,是否會對併購相關各方產生實際影響?
凡此種種,都應在規劃併購交易時儘早想清楚、弄明白
Where 相關地點弄明白

第四個W是Where,也就是併購相關地點。
尤其是在跨國併購時,更需要特別注意併購相關地點,
每一個地點可能都會牽動影響交易的不同法令。
譬如說,買賣雙方所在地國家的法令,
通常就是分別決定買賣雙方是否有權進行併購及應如何進行的準據法律;
併購標的或其資產所在地國家的法令
通常就規範了有關   標的公司    股份或資產   的 處分  或   移轉方式及限制   等事項
標的公司產品銷售地或服務提供地的國家法令


通常就界定了相關產品瑕疵責任或公平競爭行為等遊戲規則

台灣企業的營運國際化程度極高,不管是公司分支機構或關係企業

也不管是公司產品製造、銷售、研發或財務運作,經常跨越數個國家

平時就已面臨「多國法律大會串」的考驗,併購時更是如此

在這方面,很多台灣企業還沒感覺到自己舉足輕重的份量或動見觀瞻的地位

還常心存僥倖,未能嚴肅認真地去接受「多國法律大會串」的挑戰

若不及早改變心態,恐吃大虧

When 併購時點依約行事

第五個W是When,即併購相關時點。
併購交易是一個動態的流程,從
1.選擇對象


2.初步洽商


3.簽意向書


4.議定合約


5.內部核准


6.外部審批到成交履行
通常都需經歷一段時日,從幾個星期到幾個月甚至逾年都有可能
很少是簽約立刻付錢,當場銀貨兩訖
在併購交易過程中,世界不會停止運轉,經濟景氣可能上下起伏
市場情勢可能產生變化,併購主其事者如何保持繼續向前邁進、
同時又能根據外在環境隨機應變,有如高空走鋼索,是功夫也是藝術
併購過程中有若干重要日期,代表不同階段的里程碑

例如

1.意向書簽定日

2.併購合約簽定日或生效日

3.財務報表基準日

4.聲明與擔保基準日

5.成交先決條件成就日

6.成交履行日

7.成交後併購價金調整日

等。每個日期都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和後果

併購各方務必銘記在心,理解清楚,確實依約行事,切忌因循苟且,以免因小失大,後悔莫及

How 慎選方式減少障礙

最後一個H是How,也就是併購方式。在掌握了5個W的主客觀因素後,
接下來就要選擇適當的併購方式,考量的重點通常在如何減少障礙,
以免橫生枝節;
如何減少時間,以免夜長夢多;如何契合需要,以求互利雙贏;
如何降低稅負,以求財務效益。
依照台灣目前的併購法制,主要的併購方式包括


1.收購股份


2.收購資產


3.股份轉換


4.股份交換


5.以債作股


6.合併


7.分割及


8.合資


等型態,大部分的併購交易幾乎都是這些型態的運用或搭配組合。

併購方式本身沒有是非對錯,端看能否幫助併購各方順利完成交易而達到併購目的
譬如說,從台北要到高雄,究竟應該
搭飛機、乘高鐵、坐客運、開轎車、騎機車、踩腳踏車、或安步當車走路,
完全看這趟旅程目的為何、旅費有多少、以及緩急程度如何而定,


交通方式本身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只要適當合用就好
併購方式亦是如此
企業併購交易經常牽涉成本與利益的比較,以及主觀意志和客觀條件的拉扯,

參與併購的各方都必須就這些事項進行評估衡量,作出抉擇取捨。

不同的人因個性、經驗、能力、閱歷等差異,作出的判斷和決定也就不同。

因此,相同的併購交易由不同的人來進行,過程和結果就可能因人而異。

企業併購交易是充滿人性互動的賽局


我們除了瞭解企業併購的5W1H之外
更重要的恐怕是要瞭解我們自己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隔周四刊登)

 
【2012/05/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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