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國家品質獎 卓越經營模式 「行政院國家品質獎評審委員會」

 
中小企業獎
頒予推行全面品質管理具有卓越績效之中小企業。
* 獎勵方式
凡獲獎者,頒予「國家品質獎」證書及獎座。
* 申請資格
1.凡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滿5年、營運中且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得申請國家品質獎中小企業獎。惟申請者應符合政府對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相關規定。
2.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為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3.農林漁牧業、水電燃氣業、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者。

* 申請手續
1.可自行申請,亦可由相關機構推薦申請。
2.依公告申請截止日前,填妥申請須知中所附之「申請表」、「組織基本資料表」及相關證照影本各一份送交受理單位-國家品質獎評審委員會工作小組。
3.經資格審查合格之中小企業,應於當年截止日前提送「國家品質獎申請書」(含自評表)20份及電子檔1份。進入複審候選名單之中小企業,須另提送最近3年之財務報表,且最近1年之財務報表須經會計師簽證各3份及徵信查詢同意書1份。
* 評審標準
評   審   項   目比重
(一)領導 1.1高階領導
1.2公司治理與社會責任
120%
(二)策略管理 2.1整體策略規劃
2.2經營模式
2.3策略執行與改進
80%
(三)研發與創新 3.1研發與創新策略及流程
3.2研發與創新的投入
3.3研發與創新成果衡量
80%
(四)顧客與市場發展 4.1產品(服務)與市場策略
4.2顧客關係與商情管理
100%
(五)人力資源與知識管理 5.1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
5.2員工關係管理
5.3知識管理
80%
(六)資訊運用策略與管理 6.1資訊策略規劃
6.2網路應用
6.3資訊應用
80%
(七)流程(過程)管理 7.1產品(服務)流程(過程)管理
7.2支援性活動管理
7.3跨組織關係管理
110%
(八)經營績效 8.1顧客滿意度
8.2財務與市場發展績效
8.3人力資源發展績效
8.4資訊管理績效
8.5流程管理績效
8.6創新及核心競爭力績效
8.7社會評價(品質榮譽)
350%
*頒發組織
行政院為辦理評審及表揚等業務,特延聘相關之機關首長及專家學者,成立「行政院國家品質獎評審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1. 主任委員由經濟部部長擔任,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由經濟部報請行政院長核聘。
     
  2. 委員會置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各一人,分別由工業局局長及商業司副司長兼任。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及「評審小組」。
     
  3. 工作小組之召集人由執行秘書兼任,小組成員包括經濟部工業局、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評審小組委員乃由執行秘書提報委員會通過後,由主任委員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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